亲爱的赵晚晚:
你好吗?
无论再过多少次的生日,我都会和你当初一样,宣称自己永远十六岁。
你还是会祝我生日快乐,对吧?
在我无限延长的十六岁中,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成了一个不断怀念过去的人。
总有类似“如果回到从前”的伪命题怂恿我,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回放些还算是记得清晰的事。一些细细碎碎无处归置的记忆都被遗失了,而青春成了剩下的部分中,最重要的组成。
我问过一个男生很矫情的问题:你怎样形容自己的青春?
他没犹豫,说:周杰伦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,苍井空满足了我的生理需求。
我笑他半天。他没生气,反问我:你呢?
我说:赵晚晚。
亲爱的赵晚晚,细数起来,我们已经有四年一个月零十天没见了吧?
如果你还在,我们是不是还会每天一起,看星星看月亮,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?
如果你还在,你和那个阳光下的白衣少年会怎么样呢?你已经鼓起勇气要到联系方式了吗?
我一直想告诉你,你没有什么好自卑的,你很可爱,也很善良,性格又很好,而且你永远十六岁呀!
如果你还在,你的减肥大业成功了吗?
那时的我们真的太贪吃了,总是把各种零食偷偷藏在课桌,在自习课的时候,躲在被堆得很高的书后,边吃边笑。
后来我也有再买过那些零食,只不过味道已经变了。
你曾说要和你爸爸一样,做工程师,所以励志要学理。却每天因为记不住繁琐的公式想锤爆自己不争气的头。
如果你还在,是不是已经考上你心仪的大学了?
突然发现,竟然有这么多问题要问你。
我也不知道再见到你时,是一股脑的把这些问题抛向你,还是冲你嚎啕大哭一场,还是挤出一个自认为灿烂的微笑。
想你时脑海中模拟了几千种见到你时打招呼的方式,可想来想去,感觉每一种都不如一个拥抱来的实在。
你知道吗?在我十六岁零二十四个月的时候,我去做了我们很早之前就约定好一起去做的事,我去献血了。
说来有点戏剧化,当初是你说着“献血是多酷的事啊!我要一直献到我长出皱纹生出白发,献不动为止!”
我还对此嗤之以鼻,嘲笑你的理想是多么枯燥又乏味。
可我实在拗不过你,和你约定了在我们十八岁的时候,一起去献一次血,当做我们的成人礼。
可那个说着永远十六岁的你,真的永远十六岁了。
你没来上学的第9天,你妈妈红着眼眶来学校拿走了你所有的东西。
那时我才知道,你确诊出了白血病。
我还去过你在的医院,你躺在床上紧闭着双眼,你引以为傲的齐腰长发不见了,你时常跟我抱怨这个夏天被晒黑的脸也毫无血色,那个曾洋溢着希望,励志要献血到50岁的你,身上的光芒暗淡了。
你离开两年后,我一个人完成了我们的成人礼。
我想到你说起献血时的神采飞扬,献血证在我的手里突然变得滚烫,你曾打趣着说过“冷血”的我,都被烫出眼泪了。
直到现在,你离开四年一个月零十天了,我已经献了1200ml的血,19次38治疗量的血小板,除此之外,我还成为了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。
你说得对,献血救人真的很酷,当我收到那条“您的血液已用于临床”的短信时,我脑海里全是你躺在病床上的样子,如果我早一点十八岁,如果我能和你配型成功,或许故事就会朝着happy ending的方向走吧。
那个你没来得及完成的梦想,我会替你实现的,我会像你当初说的那样,一直坚持到我献不动为止。
再见到的那天,你一定要好好夸奖我啊!
以前我总是觉得,那些失忆绝症的电影桥段,都是在故作疼痛感。
直到自己真的变成了主角,才明白,有些遗憾,是无法抹平的。
你已经不在了,变成了天上的星星。
我也长大了,成为了你最想成为的那种人。
时间很健忘的,总是会有些细细碎碎的记忆被它遗失。
但我还是会一直想念你,可能每周一次,可能每月一次,也可能,我每次献血都会想起你。
我会更感谢你。
感谢你点燃了我的青春。
感谢你,让我变成了更好的人。
致你,和有你的青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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